亞伯拉罕之約

Event Type: 
Preaching/Talk
Date: 
27/07/2014(星期日) PM 05:45


「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我必賜福給你,叫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創12:1-3)

亞伯拉罕之約是神所賜的應許,影響了人類歷史的進程。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所寫的內容,很清楚地告訴我們,這個約不能廢掉(加3:17)。許多的講員在一些講道形式中或為了符合潮流情境之下,試圖廢掉神預先所立的約,否認猶太人的國家命定是在他們列祖的迦南地實現,因為神為了恢復以色列的國家主權,而把在這塊土地上的其他民族挪走,冒犯了他們,認為神這麼做並不公義。但神看世人並不像我們所見的,事實上,祂對這塊土地上其他民族施行審判,與把祂的百姓帶回應許之地之間,成就了平衡的作為。

以色列人下到埃及四百年之後,神把祂的百姓帶回迦南地,當時居住在這塊土地的國民,罪惡已經滿盈到神施行審判的地步(申9:4-5)。神審判在地百姓和民族的這個觀念,今天仍然被許多神學家所拒絕。一位英國國教的教士麥可普萊爾(Michael Pryor)因為完全拒絕這個概念,而把約書亞稱為「種族淨化的推動聖徒」。這種說法忽略了一個事實,就是慈愛的父神並沒有改變,祂使以色列得著這塊土地,來審判原先居在那裡的百姓。

亞伯拉罕之約在聖經多處重申是一個永遠的約(創17:7-8;詩105:9-12)。多數的神學家同意,這個約是無條件的,如果代有條件,就是亞伯拉罕願意獻上他的兒子以撒為祭,他完全願意順服,因此神確認從今以後,祂會履行這個約;這也是大衛在詩篇中所認知的事實。請參考創世記22:15-18的經文:

「接著,耶和華的使者第二次從天上呼叫亞伯拉罕說:『耶和華說:你既行了這事,不留下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我便指著自己起誓說:論福,我必賜大福給你;論子孫,我必叫你的子孫多起來,如同天上的星,海邊的沙。你子孫必得著仇敵的城門,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所以這是爭論定歸的總結!亞伯拉罕之約是永恆不變的,即使新約的經文也確認了這一點(來6:13-20)。基督徒領袖為什麼這麼難了解這一點呢?尤其,尋求另外的說法來重建這個約,會結出腐敗的果子。這種態度導致對猶太人的驕傲與偏見,使教會沈淪走向反猶/反閃的道路,生出對猶太人集體屠殺、驅逐、迫害、種族隔離和希特勒大屠殺的行徑。這是不可否認的歷史悲劇!最糟糕的是,那些否認亞伯拉罕之約具有永恆本質的人,等於指控神是說謊者!

因為他們不能接受神在我們現今的世代,已經把以色列帶回到迦南地,他們精心自創理論,毀壞亞伯拉罕之約。因此,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資深主教或牧者一致宣告亞伯拉罕之約已經廢除,甚至福音派的新教徒(Evangelicals),也建構了一套精緻的神學理論,推翻這個永恆應許之約的效力。有些巴勒斯坦的基督徒聲稱,聖經已經「去錫安化」了(譯註:即沒有以色列復國這件事。)堅信亞伯拉罕之約效力的人,被批評在做破壞中東和平的工作,且被視為仇恨好戰份子,才會推動猶太人的錫安主義陰謀。

什麼是亞伯拉罕之約?

1. 是救贖歷史的分水嶺。亞伯拉罕之約制定了神決定拯救世人脫離罪惡的內容(加3:8)。

2. 有許多面向,如同鑽石一般:

(1) 救恩守護者的應許

也就是說,神通過一個叫以色列的族群,使這個約祝福全世界人類。只要日月星晨仍然定時運轉,這個國家就永遠存在(創12:1-3;約4:22;羅3:1;9:1-5;耶31:35-37)。

(2) 土地的應許

凡蹂躪毀壞這塊土地,並企圖把猶太人從應許之地趕散的人,將會遭到神的審判(創17:7;珥3:1-3)。這個應許,無論以色列的悖逆,已經實現,而且在未來人類歷史上也必定成就。

(3) 孕育彌賽亞的應許

創世記22章說到「被綑綁的以撒」,基督徒視為耶穌受死的的預兆(來11:17-19)。亞伯拉罕之約一直應許以色列子孫繁茂,同時應許「那一個子孫」--耶穌的到來(創22:17-18)。相信兩種子孫中的任何一個,並不表示否認另一個。在加拉太書第3章中,保羅指出「那一個子孫」--耶穌時,並不否認那應許的「許多子孫」--以色列百姓。然而,操縱神話語者、反猶/反閃人士,以及取代神學的擁護者,只強調應許耶穌為後裔,而廢除以色列「許多子孫」的應許,這麼做實在沒有聖經的依據。

(4) 祝福的應許(創12:1-3)

也就是說,神已應許祝福那些捍衛以色列生存權的人,因為他們了解以色列為了全人類救恩的緣故,所扮演的獨特角色。但這並不表示「盲目地支持以色列」,而是反對那些期盼以色列被殺害消滅,並且否定她擁有應許之地權利的人。在第一世紀耶穌降世以後,以色列代表世全人類的事奉的使命尚未完成。她會完成全世界有史以來最偉大的救恩之約,就是大衛之約(結37:24-28;啟22:12-17)。

(5) 咒詛的應許(創12:1-3)

歷史上,凡抵擋神透過猶太人施行救恩的列國,都會遭受災難,我們應該記取前車之鑑,決心做對的事,因為抵擋神的救恩計畫,就是抵擋神自己(詩83)。以斯帖記很嚴肅地提醒我們,如果哈曼毀滅了猶太人,耶穌就不會來到世上。在摩西時代和歷史上其他反閃/反猶的世代也是如此,包括希特勒統治的第三帝國的惡徒與其後裔,即今日伊斯蘭教極端聖戰份子,我們所面臨的是一個粗暴而羞恥的世界(詩2)。

(6) 救恩的應許(加3:8)

亞伯拉罕之約賜給以色列終極偉大的使命,就是通過她偉大的子孫耶穌基督,傳遞永恆的生命。我們實在欠了以色列感恩的債,神賜給我們的角色,是要對以色列感恩、為她禱告,並激動祂發憤轉向耶穌基督(羅11)。神愛世人,但祂的確使用以色列作為祂在列國工作的僕人。這個角色最終必須由她獨特地完成。

3. 現今通過猶太人回歸到迦南地,以及通過現今每個部落族群和國家,幾乎都已建立了永生的教會,可以證實這個約的效力(啟5:9-10)。猶太人回歸併非偶然,而是神獨特非凡可畏的作為。過去,猶太人回歸這塊列祖之地,引起周邊國家民族的忿怒,甚至有些教會也忿忿不平,然而聖經在在證實猶太人必然回歸(路21:24)。

耶利米書也證實猶太人會從「北方國家」回歸,甚至超過出埃及的光景(耶16:14-15)。我們已見證神這個奇妙偉大的作為,已有超過100萬的猶太人從前蘇聯回歸到錫安。

神會審判以色列並使她歸正,然而到時,列國的時候也將到達盡頭(耶30:11),以色列不再從神所賜給他們的地上​​拔出來(摩9:13-15),她必蒙救贖,列國萬邦必流歸耶路撒冷,認識她在歷史上的角色,並在以色列的神面前歡慶(賽2:1-4;亞14:16-19;啟21:22-27)

最後,以色列會彰顯神透過她賜給這沈淪世人的一切真理和應許(賽62:11-12;羅11:25-26),成就這一切是因為四千年前,神應許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我們所事奉的神,何等奇妙偉大!


Rev. Malcolm Hedding

耶路撒冷國際基督徒使館前主席

華人事務部翻譯